制冷剂的选择必须考虑其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,更应考虑对全球环境的潜在影响,还要考虑制冷剂对特定制冷系统的适用性,具体说明如下:
(1)具有环境可接受性。所选制冷剂的ODP(臭氧消耗潜能)值与GWP(全球变暖潜能)值必须是零或尽可能小。如果有必要采用ODP值或GWP值大于零的制冷剂,那么必须尽量减少其充注量,并使制冷系统的设计及安装能防泄漏。所选制冷剂应不危害水,不形成雾,能回收重新使用或易于处置。
(2)热力学性质满足指定要求,能量效率高。制冷剂在给定的工况下进行制冷循环时循环特性好,其中包括单位容积的制冷量和单位质量的制冷量较大;压力和压力比适中;排气温度不要过高;等熵压缩的比功小;制冷系数较大;制冷机的传热性能和流动性能好。如果制冷剂对环境的影响仅仅是全球变暖效应,则在能量效率和充注量不能同时尊犀笋情况下,必须优先考虑能量效率。
(3)制冷系统的运行安全可靠。制冷剂的化学稳定性(高温高压时)和热稳定性好;对钢及其他金属不腐蚀;与润滑油相溶;无毒;无刺激性气味;不燃、不爆或燃爆性很小,使用安全。
(4)价格适当,可在市场上采购。事实上;找到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制冷剂很困难。选择的制冷刺是否合适,应根据使用要求、使用条件、系统容量和装置类型来综合评价。为了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,对于任何所选择的制冷剂,其ODP值和GWP值为零或接近零的条件是必须满足的。